在談到以演化或創造角度談生死前,我需先對演化和創造做一些基本的定義 。
演化:依據達爾文的用詞,演化是『代代相傳,略有差異』。而『天擇』是物種改變的原
因。照此來說,物種的演化是沒有目的、沒有方向且沒有進步可言, 物種只是『天擇』被
動存在的結果,現今任何生存的物種都只是“適者。故達爾文的演化說是所謂的『哲學唯
物論』,亦即物種的存在都只是純粹的物質,包括人。
創造:依聖經創世紀第一、二章,萬物的根源是上帝所"命",人更是按上帝的形象與樣式
所造,是有靈的活人。
1.演化論者對生死的觀點:
從演化的觀點來看,人只是物種演化的其中之一"適者"(且不能說是最高等的演化生物
),人既無特別價值可言,人的思想、感情亦只是化學分子碰撞的結果;所以人與其他物
種相同,『生』的目的只為求"生存",或說的更明白就是為"繁殖後代"。
照此推論,凡不適合"繁殖後代"的人是無生存的意義,因不符合『生』的目的;故優生
學、自殺、墮胎、安樂死的唯一考量標準就是是否具備繁殖"適者"的後代。我在此提出"適
者"的考量標準,是已用了人的理性,在達爾文的演化論中"天擇"是唯一物種存活的評量標
準;但人在面對這些問題時不可能不用"理性"去評估生或否。故我將把人的"理性"當作"天
擇"後人具備的能力。
在演化的唯物觀點下,人只具備了肉體,而沒有靈魂(因靈魂無法演化);故人死如燈滅
,沒什麼值得惋惜,對自己如是,對他人也是如此。但面對死,人卻多有害怕的反應。就
演化來看,應是生物為求生存以繁衍後代,而演化出逃避死的本能。就此而言,人應該學
習重新認知自己與他人的死,若已達成為"人"的目的 -- 繁殖"適者"的後代,就沒有值得
害怕或逃避死的理由。若還有害怕,那也只是化學物質錯誤的反應結果。
既然在演化的觀點下,生命這物質只為一單純的目的 -- 繁殖"適者"的後代;是否還有
其他超越的向度是演化論者面對生死所能堅持的呢?若不然,其生命中必要面對許多的割
裂。創造論者這時能提出什麼向度與演化論者對話呢?
2.創造論者對生死的觀點:
要談創造論者對生死的觀點,須先瞭解聖經中如何描寫人的受造。聖經創世紀一章26節
到二章17節:「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
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
,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
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神說:看哪,我將遍
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耶和華神用地
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耶和華神在東方
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
,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人既有上帝所特別賜予相似的形象與樣式,又負有上帝特別的託付──治理這地。在此
顯出上帝對所造之人的看重與寶貴,人的價值就不與一般的物種相同,乃是所有被造物中
特別的"有靈的活人"。(由上帝的角度來看人的價值是否可說是一超越的向度,不在此討
論,就先設為是吧!)。
當人在此超越向度的價值體系下,面對生死時就不能單從人的角度;因人是屬於"被造"
,其主權歸屬於創造者上帝。這就好像現在流行的"版權所有",人的版權正是歸屬於上帝
。既是如此人的價值就不應該由"人"本身來判定,而應由擁有所有權的上帝。
單從創造論的角度來看,當人在面對『生』時,必因其價值之貴重非人所能衡定,而極
度尊重人『生』之權利。而因人有"治理這地"的義務,人必須學習好好的處理人與上帝、
自然、他人甚至自己的關係。這是人從創造的向度對『生 』所有會持有的態度。
那面對『死』呢?除了因人『生』的貴重而對死產生惋惜,人對『死』還能由上帝的創
造得到什麼盼望嗎?若單論創世紀第一、二章上帝創造人的過程、特性,除了創 2: 17外
在創造論中並沒有描述死。而在創 2: 17所談到的死是一極其嚴重的懲罰,就此而言,人
面對必定發生的『死』只能是絕望嗎?創造論似乎無法找到對『死』超越的向度。若單只
談創造論,人面對『死』就只剩徹底的絕望。
好在上帝不是只有創造完人就不管了,聖經其後記錄的,正是人類走向「必定死」的結
局後,再來的一次「新創造」──也就是「上帝的救贖計畫」。
演化論者是否能在他們的價值體系中找到面對生死超越的向度;若不能,演化學者是如
何面對他們的生死?這是相信演化論不可避免會面對的問題。
生物的演化論者既否定人的特殊性,他們就不可避免會走入社會、文化的演化論調,就
此而言,希特勒的屠殺猶太人有何錯誤呢?若希特勒認定日耳曼民族為一獨立物種,他所
做的,就只不過物種競爭的手段吧了!這是人為輕忽身為人的可貴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嗎?
而我在談創造論對生死的觀點時,不但對信仰有更深的體會,也更清楚單談創造論或救
贖論,都會走進死胡同,唯有「創造─新創造」、或說「創造─救贖」的整體觀點,才能
清楚明瞭神對人的看顧何等完全。
- Jul 10 Thu 2003 13:09
由演化與創造角度看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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